关于做好寒假前及假期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寒假假期将至,全体学生于2020年1月10号放假离校,为进一步加强寒假前及假期学生安全工作,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各二级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寒假前及假期学生安全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放假前开展假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预防交通、盗窃、抢劫、传销、诈骗等案件以及火灾、中毒等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教育学生遵守秩序,自觉树立良好形象
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维护学校声誉,要求学生放假期间,不得参与国家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的活动如邪教组织的活动等,切实防范和抵制宗教渗透;不得参与非法集会及游行活动。
三、严格集体外出审批手续,注意出行安全
寒假期间严禁以集体名义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活动。学校相关部门批准的学生实习、社会实践等活动,做好外出学生的安全教育,制定应急预案,注意出行安全。批准单位应派出带队领导或老师一同参加活动。
四、寒假期间,各二级学院(部)要加强与学生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学生动向,指导学生参加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时,做好自我防护工作。不论在任何单位实习或考察,要服从领导,遵守该单位规章制度,虚心向指导人员学习,在工作、生活中注意自身的安全
五、切实了解学生假期去向,做好返校登记工作
各二级学院(部)要在放假前切实做好学生的去向登记,确保能及时联系学生本人及其家长。
学生处
2020年1月6日